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2026年1月更新的《商标注册程序手册》(TMEP)第1001条规定,个人和公司均可作为合法主体提交美国商标注册申请,无国籍限制。
非美国境内的个人或企业,也可按USPTO要求提交注册申请,享受与美国本土主体同等的商标权保护。
个人申请无需提供经营资质证明,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文件,确保申请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即可。
根据USPTO2026年2月生效的新规,非美国籍个人提交申请时,必须指定美国持牌商标代理人为法定函件接收人。
全球任意国家/地区合法注册、处于正常存续状态的公司,均可作为申请主体提交美国商标注册申请。
非美国注册的公司提交申请时,同样需指定美国持牌商标代理人为法定函件接收人,否则申请不予受理。
依据USPTO《商标注册程序手册》2026修订版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需满足显著性要求,不得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商标不得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不得包含违反公序良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误导公众认知。
美国商标采用使用在先原则,申请人可选择两种申请路径:一是基于实际使用的1a类申请,二是基于意向使用的1b类申请。
选择1a类申请的主体,提交申请时需同步提交商标在美国境内的实际使用证据,包括产品标签、销售页面、交易凭证等材料。
选择1b类申请的主体,可暂不提交使用证据,但需在后续规定时限内补交,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 主体类型 | 材料清单 | 备注 |
|---|---|---|
| 个人 |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身份证或护照均可) 2. 商标图样(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尺寸不超过10MB) 3. 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符合尼斯分类第12版2026修订版要求) 4. 1a类申请需提交首次使用日期、使用区域证明及使用证据 5. 非美国籍个人需提供美国持牌代理人信息 | 无需提供经营资质文件,申请信息需与身份信息完全一致 |
| 公司 | 1. 公司合法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有效期内官方出具文件) 2. 商标图样(要求同个人申请) 3. 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要求同个人申请) 4. 1a类申请需提交首次使用日期、使用区域证明及使用证据 5. 非美国注册公司需提供美国持牌代理人信息 | 申请主体需处于正常存续状态,已注销、吊销的主体无法提交申请 |
商标预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USPTO官方商标电子检索系统(TESS)检索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降低申请驳回风险。
该检索结果为公开参考信息,不代表USPTO官方最终审核结论。
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全部材料上传至USPTO电子申请系统(TEAS),按要求填写主体信息、商标信息、使用情况等内容,选择对应申请类别后提交。
根据USPTO2026年3月公布的收费标准,TEAS普通申请每类商标费用为250-350美元,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形式审查
USPTO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形式审查,核查材料完整性、缴费情况、代理人资质(非美国主体)。
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下发补正通知,申请人需在30天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补正的申请自动失效。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周期约3-4个月,USPTO审查员将对商标的可注册性、近似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下发驳回通知,申请人需在6个月内提交答辩,逾期未答辩的申请予以驳回。
公告期
实质审查通过后进入官方公告期,时长为30天,任何第三方均可在此期间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进入注册环节。
注册发证
1a类申请公告期结束后约2个月下发电子注册证书,纸质证书后续1-2个月寄出。
1b类申请需在公告期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审核通过后下发注册证书;可申请最多5次延期,每次延期时长6个月,每类延期费用为125美元,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对比维度 | 个人主体 | 公司主体 |
|---|---|---|
| 权利归属 | 商标权完全归属个人所有,不受公司经营状态变动影响 | 商标权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注销、吊销后商标权随之失效 |
| 使用灵活性 | 可自由许可给任意主体使用,无需办理权属变更即可适配不同经营场景 | 使用需符合公司经营范围,转让、许可需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
| 商誉积累 | 商誉归属个人,可随个人身份转移,适合多品牌运营的个体创业者 | 商誉与企业品牌绑定,利于企业融资、估值、上市等资本运作 |
| 续展要求 | 续展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使用证据,无主体存续状态要求 | 续展需提供公司存续证明及使用证据,公司主体异常的无法办理续展 |
根据USPTO2026年1月更新的规则,美国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注册之日起算,有效期满前12个月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
注册后第5-6年需提交使用宣誓,第10年续展时也需提交使用宣誓及使用证据,未按时提交的商标将被撤销。
根据USPTO2026年2月生效的新规,所有非美国籍个人、非美国注册的公司提交美国商标申请,必须聘请美国持牌商标代理人作为法定接收人。
未按要求指定代理人的申请,USPTO将直接不予受理。
意向使用申请仅允许申请人在尚未实际使用商标的情况下提前锁定申请日期,申请人需在公告期结束后规定时限内提交真实的使用证据。
无法提供有效使用证据的申请将被驳回,已下发的注册证书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美国商标保护范围以注册时指定的商品/服务项目为限,超出注册范围使用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需另行提交注册申请。
根据USPTO2026年3月发布的《商标使用证据审核指南》,提交虚假使用证据的,该商标注册将被宣告无效,且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提交美国商标申请。
若商标连续3年未在美国境内使用,任何第三方均可向USPTO提出撤三申请,USPTO审核确认后将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时,需向USPTO提交许可备案,未备案的许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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