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核名是香港公司注册环节的前置法定程序,所有拟注册的香港公司名称均需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合规核验后方可使用,相关规则依据2026年1月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发布的《公司名称注册指引》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制定。核名的核心目的是避免公司名称重复、侵权或违反公共秩序,保障商事主体的名称专属权及市场交易秩序。
根据《公司条例》第100条规定,任何人士拟注册香港公司,必须先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对拟用名称进行核验,未通过核名的名称不得用于公司注册申请,违规提交的注册申请将被直接驳回,已缴纳的注册费用不予退还。
香港公司核名首先需要满足名称格式的法定要求,具体规则包括:一是所有香港公司必须拥有英文名称,英文名称需以“Limited”作为结尾,不得使用“Ltd”等缩写形式,除非申请人可提供该缩写为其已注册的有效商标的证明文件;二是中文名称为可选配置,若使用中文名称则必须采用繁体字,且需以「有限公司」作为结尾,不得使用简体字或「有限责任公司」等表述;三是中英文名称无需存在字面对应关系,各自独立审核,只要符合各自的格式要求即可。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公司名称禁用清单》,存在以下情形的名称将直接被驳回:一是与已登记在册的香港公司名称、已获得保留资格的公司名称完全相同;二是名称包含违反香港公共秩序、公序良俗的表述;三是名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国际组织的名称相同或高度近似;四是名称包含「银行」「保险」「信托」「证券」「交易所」等受规管行业关键词,且无法提供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监管局等对应监管机构出具的前置许可文件。
若拟用名称包含「香港」「中国」「国家」「国际」「集团」「控股」等特殊字词,需满足额外的审核要求:一是包含「香港」「中国」「国家」等字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说明申请人具备使用该类字词的资质,如中资背景公司需提供母公司的股权结构证明;二是包含「集团」字词的,需证明申请人拟设立的公司为控股主体,且至少拥有3家已注册的附属子公司;三是包含「控股」字词的,需证明拟设立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及管理,相关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资产的50%。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公司名称相似度判定准则》明确了不同相似度等级的判定标准及对应审核结果,具体如下:
| 判定类型 | 判定标准 | 审核结果 |
|---|---|---|
| 完全相同 | 拟用名称与已登记/已保留名称的文字、拼写、语序完全一致,中英文名称分别比对 | 直接驳回,申请人需更换名称重新提交 |
| 高度近似 | 拟用名称与已登记/已保留名称仅存在冠词、标点符号、行业通用词的差异,或发音、含义高度一致 | 原则上驳回,若申请人可提供已登记名称持有方出具的授权使用书,可予以通过 |
| 一般近似 | 拟用名称与已登记名称的核心识别词存在明显差异,仅部分非核心字词重合 | 予以通过,申请人可正常使用该名称提交注册申请 |
准备申请材料
香港公司核名材料需提前准备完整,具体包括:按优先级排序的拟用名称3-5个,避免首个名称不通过时重复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若申请人为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护照或香港身份证,若申请人为企业股东需提供企业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若拟用名称包含特殊字词或受规管行业关键词,需同步提交对应的资质证明或许可文件。
选择提交渠道
香港公司核名可通过两种渠道提交申请:一是线上渠道,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注册易」平台提交电子申请,所有材料需上传清晰的扫描件;二是线下渠道,申请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前往香港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公司注册处服务柜台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缴纳核名费用
2025-2026年香港公司核名费用标准为:单次核验1个名称的费用为142港币,若申请人需申请将核准后的名称保留,需额外缴纳230港币的名称保留费,保留期限为3个月,保留期内其他申请人不得使用该名称提交注册申请。上述费用标准来源于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发布的《服务收费一览表》,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费用可通过线上信用卡支付、线下缴费灵、支票等方式缴纳。
等待审核结果
香港公司核名周期根据提交渠道不同存在差异:线上提交的申请审核周期为1-2个工作日,线下提交的申请审核周期为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公司注册处将下发《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该名称提交公司注册申请;审核不通过的,注册处将下发《名称驳回通知书》,明确列明驳回原因,申请人可调整名称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实践中不少申请人误以为香港公司的中英文名称必须存在字面翻译的对应关系,实际上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规则,中英文名称为独立审核项,无需存在对应关系,申请人可根据业务需求分别设置符合规则的中英文名称。
香港公司核名仅审核名称本身的合规性,不涉及对公司经营范围或经营资质的核验。若公司拟从事金融、医疗、教育等受规管行业,即便核名时未要求提供前置许可,后续开展业务前仍需向对应监管机构申请相关经营牌照,未持牌经营将面临最高50万港币的罚款及责任人监禁处罚。
若申请人持有拟用名称对应的有效注册商标,仅可作为名称相似度审核的参考依据,若该名称已被其他主体登记为公司名称,申请人仍需提供该公司主体出具的名称使用授权书,否则核名申请仍将被驳回。反之若公司名称核准后,其他主体将该名称注册为商标,申请人可依据在先的公司名称权提出商标异议。
若核名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根据驳回原因采取对应处理措施:若因名称完全相同或高度近似被驳回,可直接更换其他拟用名称重新提交申请;若因包含特殊字词或受规管行业关键词被驳回,可补充提交对应的资质证明文件,或删除相关关键词后重新提交;若因名称近似但申请人具备合法使用依据的,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复核。
对驳回结果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的14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复核申请,2025-2026年复核申请的费用为470港币,费用标准来源于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发布的《服务收费一览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复核申请的审核周期为10个工作日,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若复核仍不通过,申请人需更换名称重新提交核名申请。
若申请人已申请名称保留,在保留期届满前未完成公司注册的,名称保留资格将自动失效,其他申请人可申请使用该名称,已缴纳的名称保留费不予退还,也不支持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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