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5年12月20日发布、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公司(名称及公司成立)规例》(第622A章)及《公司名称注册指引第1号》,香港公司名称不能带的字词分为法定绝对禁用、相对禁用、特殊限制三类,所有拟注册名称需符合前述规例要求方可通过审核。
绝对禁用字词指无任何豁免情形、一律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的字词,具体包含以下类别:
第一类为误导公众认为与政府、主权机构相关的字词,包括但不限于“特别行政区”“香港政府”“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级行政、司法、立法机关名称,以及前述机构的简称、代称。若拟注册名称包含“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且未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同样属于绝对禁用范畴。
第二类为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的字词,包括涉及淫秽、暴力、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的表述,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国家相关的字词,以及其他违反香港本地法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表述。
第三类为与已注册香港公司名称完全相同的表述,根据规例第8条,公司注册处会将拟注册名称与现有注册名称、已预留名称进行比对,完全一致的名称将直接驳回,不予注册。比对规则包含大小写字母忽略、符号差异忽略(如“&”与“and”视为相同)、常用缩写忽略(如“Co.”与“Company”视为相同)。
相对禁用字词指需事先取得对应主管部门的书面许可,方可在公司名称中使用的字词,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更新的《相对禁用字词清单》共收录127个相关字词,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第一类为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组织相关字词,包括“慈善”“公益”“基金会”“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学校”“医院”“诊所”等,使用前述字词需分别取得香港社会福利署、教育局、卫生署等对应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件,随名称注册申请一并提交。
第二类为受规管金融行业相关字词,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财务”“支付”“资产管理”“虚拟资产交易”等,使用前述字词需取得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监管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牌照预核准或书面同意,否则无法通过名称审核。
第三类为涉及特殊荣誉或官方关联的字词,包括“皇家”“爵士”“勋章”“太平绅士”“官方”“法定”“认可”等,使用前述字词需取得香港礼宾处、公司注册处处长的事先许可,若涉及特定荣誉持有人姓名或头衔的,还需取得持有人的书面授权。
第四类为其他可能误导公众的字词,包括“大学”“学院”“认证”“检验”“公证”等,使用前述字词需取得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
香港公司名称注册流程遵循预先检索、预先审核、预留生效的规则,全流程均可通过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ICRIS)办理:
办理香港公司名称注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拟用名称的中英文版本(可仅提交英文名称,若提交中文名称需使用通用规范汉字,繁简体均可)、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股东提供护照或身份证扫描件,企业股东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涉及相对禁用字词的对应许可文件、名称预留申请电子表格。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1月15日发布的2026-2027年度收费表,名称预留申请的费用为140港元,审核不通过的费用不予退还;若涉及特殊名称许可申请,额外收取280港元的审核费用,所有费用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实践中不少申请人对香港公司名称禁用规则存在认知偏差,需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第一,“国际”“集团”“控股”等字词不属于禁用或相对禁用范畴,2026年新规实施后,前述字词已从相对禁用字词清单中移除,申请人无需额外提交许可文件即可使用,仅需确保公司业务范围与名称表述的定位相符即可。
第二,香港公司的中英文名称无需字面一一对应,注册处仅分别审核中英文名称是否符合禁用规则,不要求两个名称存在翻译关联,申请人可根据业务需求分别拟定中英文名称。
第三,公司名称中不得使用除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通用规范汉字、“&”符号之外的其他字符,包括emoji、特殊符号、异体字、生僻字等,前述字符无法通过注册系统的格式校验。
第四,所有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末尾标注“有限公司”或“Limited”字样,无特殊豁免情形下不得省略,否则将被视为不符合名称注册要求。
若申请人提交的名称注册申请被驳回,可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诉,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拟用名称的合规性,申诉审核周期为3个工作日;申诉失败的,申请人可修改拟用名称后重新提交申请,重新缴纳名称预留费用。
若公司完成注册后,被注册处核查发现名称使用了禁用字词,或未按要求取得对应许可,注册处将发出名称变更通知,要求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名称变更登记;逾期未完成变更的,将被处以每日200港元的罚款,罚款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逾期超过6个月未变更的,注册处可启动强制注销程序,撤销公司的注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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