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股东信息并非完全公开,根据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2024年11月生效的《公司法令》修订版,仅部分非敏感股东信息向公众开放查询,涉密信息需满足合规条件方可申请调取。新加坡公司股东信息公开规则已与全球反洗钱、受益所有人披露要求接轨,规则稳定性较强。
截至2026年4月,ACRA执行的公开规则中,普通公众可查询的新加坡公司股东信息仅包含股东全名、最近一次备案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股东身份类型(自然人/法人实体)三类。 股东的居民身份证号、个人住址、联系方式、非公开持股协议内容均属于涉密信息,不向普通公众开放。根据ACRA2024年12月发布的信息披露指引,仅新加坡执法机构、持有法院调查令的主体、公司授权的董事或秘书,可申请查询股东涉密信息,申请材料需留存备案至少7年。

若需申请调取股东涉密信息,需额外提交法院调查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事由说明等材料,ACRA审核周期为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注册邮箱发送查询结果。
新加坡公司发生股东变更、持股比例调整等事项后,需在14天内通过公司秘书向ACRA提交备案,2025-2026年逾期备案的罚款范围为300-1000新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公司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实践中存在两类高频认知误区,第一类是认为新加坡公司股东信息完全保密,实际上基本持股信息属于公开范畴,商业合作方可通过查询确认持股结构真实性;第二类是认为可随意查询他人持股的涉密信息,无合规资质的查询申请将被ACRA直接驳回,违规获取涉密信息的主体将面临最高2万新元的罚款。
| 司法辖区 | 可公开股东信息范围 | 2025-2026年普通公众查询费用 | 涉密信息申请条件 |
|---|---|---|---|
| 新加坡 | 股东全名、持股比例、股东身份类型 | 1.5新元/次(来源:ACRA2025年1月收费目录,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新加坡执法机构、持有法院调查令的主体、公司授权董事/秘书 |
| 开曼群岛 | 无公开信息,普通公众无查询通道 | 无对应服务 | 仅开曼执法机构、持开曼法院调查令的主体可申请调取 |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无公开信息,普通公众无查询通道 | 无对应服务 | 仅BVI执法机构、持BVI法院调查令的主体可申请调取 |
| 中国香港 | 股东全名、持股比例、脱敏居住地址 | 13港币/次(来源: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收费目录,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香港执法机构、持有香港法院调查令的主体、公司授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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